年轻些的客户有时会向我们抱怨,老人家最怕家人问他是否已做遗嘱。
哪个子孙一问,就好像不孝、等着分财产。
为了顺从他们,家人不好意思问;为了保证子孙们都“孝顺”,老人家不爱提(不知道说了之后,分得少的那一位是否不会再孝亲敬老?)
大家继续装傻。
好不容易等到老人家愿意写遗嘱,人心大小不一又为他们带来烦恼。
有些遗嘱,儿子分得大份,女儿小份、甚至没有份。
又有些,某某孩子最幼小、最有孝、最不幸、经济状况最不好……当然分大份;最不乖、最不听话、离家出走的那些忤逆子……算了吧,忘了吧。
老人家老古董就算了,我实习时曾跟一位青年男律师一同见客户,他竟教导客户:“女儿当然分少些,她们以后还会从夫家哪里获得夫家的遗产。” 教育程度跟思想闭塞简直不成正比,恐怖呀!时光倒流了吗?
待得遗嘱准备好,就要签名时,老人最常见的错觉突然出现:“律师,做了遗嘱之后,财产现在马上就被我孩子分走了?他们如果赶我走,怎么办?”
只好劳动律师再三保证遗嘱并非产业转让,一切定会等到:“当你往生之后才生效……”
好不容易把遗嘱签好,放心了吧?
非也!有些遗嘱,固然存留在律师楼30年还原封不动;有些人,几乎年年都要改。
为了一个遗嘱,老人家烦恼不已。年轻人偷笑:“遗嘱是老人才担心的事。”
那又不是老人才适合做遗嘱,人生无常,谁都应尽早把“身后事”安排好。
立遗嘱,是让心爱的身边人减少遗产管理的麻烦之最好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