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

贪小便宜吃大亏

大概34年前,曾有一中年男子,拿了一些文件,要我解释到底他犯了什么错,公积金部门为什么寄警告信给他?

原来他是个目不识丁的夜市小贩,年前,认识一个男子,说有一家连锁百货公司想要找一位隐名董事长。只需要把个人资料交上,什么工作都不必做,每个月会给他5千零吉作为董事费。

当时,该百货公司的确在大马许多地方都有分行,所以他深信不疑,马上答应!

首两个月,真的各获5千零吉。

第三个月,他等了整个月都没收到钱,原来公司倒闭了!但比这更加倒霉的事情,还在后头。

几个月后,他陆续收到公积金部门的信件,要他交付该公司所拖欠的公积金,高达数十万零吉。

至此,我告诉他,董事长本人必须为逃避或漏交公积金负责!

他才恍然大悟,原来世界上真的没有白吃的午餐。

如何追究责任?介绍人当然早就不知所踪,这可怜的替死鬼因不可置信以至脸青唇白,连问:“怎么办?怎么赔?”的样子我至今记忆犹新。

还有另外一位客户,想要起诉一家旅游社。该旅行社到他家乡招徕顾客,说年终大酬宾,平时6千零吉的日本旅费,现在只收3千,结果招来一千多名顾客。收齐钱后(总数超过3千万),逃之夭夭!

事实上,起诉一个失踪人士,只能获得一纸庭令,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获得赔偿。

俗语说:不贪便宜上当,贪小便宜吃大亏。又说:不贪财,祸不来。从客户的错误中,学习到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:千万不要贪小便宜。

但多少人在逐渐跌入小便宜的陷阱时,会听取和考虑旁人的劝告和质疑呢?


Share/Bookmark

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

“律师,我要离婚!”

很多人好奇,客户们离婚的原因有那一些?

中国古代,男人写道休书就可把妻子休掉。

休妻有七大理由,包括不孝顺父母、无子、淫、妒、有恶疾、口多言、窃盗。除此,许多历史故事记载古人休妻的奇怪理由,比如亚圣孟子,因为开门撞见妻子蹲在屋里,认为妻子行为无礼,便要休妻。其母因此教训他一顿,说《礼经》上讲,人要进门,得先问一声谁在里面;声音要响亮;眼睛要向下看,才不会撞上别人正尴尬的时候。如今是他自己无礼在先,还责怪别人,所以不准他休妻。

孔子的弟子曾参的妻子就比较惨,只不过为曾参的后母蒸菜蒸不熟,就被曾参休掉了。

古人动辄能为小事休妻,那个大男人主义的时代,男人多威风。

如今离婚是世上多数文明国家的男女共同权力,其理由更是林林总总;比起古人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资料显示,世界各地文明国家,离婚理由包括嫌伴侣是烟鬼、丈夫有恋母情结、古怪的生活习惯让伴侣无法忍受、伴侣过分嫉妒等等。

自己手头上处理过的,除了婚外情(有几次甚至双方同时有婚外情),还有家庭经济纠纷、无法跟伴侣的家人相处(家婆刁难媳妇永恒的话题)、伴侣好赌不顾家、伴侣欠债逃匿、性格不和、丈夫有暴力倾向、老婆打老公……还有那个难以启齿的闺房理由。

刚开始工作时,离婚案件之种种理由让我目瞪口呆,甚至对婚姻制度起疑问。

老律师看我为此摇头不已,嘴巴合不拢,曾告诉我:“从你客户的错误中学习如何避免婚姻中可能犯的错误。”此话甚对,做人还是清醒一些好。


Share/Bookmark

2009年5月17日星期日

律师印象记

朋友的妹妹想读法律系,来问我许多关于律师的问题;我也好奇地问她对律师的 印象如何。

原来在小妹妹眼中,律师全都很酷、有钱、闲来无事,总在酒吧里喝酒闲聊……

电视剧的荼毒还真不浅。

平时跟亲戚朋友的聊天,也发现,在多数人心目中,对律师有“雾里看花”的印象。

除了以上所述,还加上:穿名牌、穿西装、驾豪华车、出人高级场所、灵牙利齿、精明强干、说几句话就跟人收费……

直接一点的会说,律师,为了钱能将死的说成活的。

他们说,良心?你们律师的良心在金钱面前,是什么东西?

听过一个故事: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,被告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。律师问他:“你已获得释放,我们将分手了。现在请向我说实话,你是否真的犯罪?”被告回答:“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的精彩辩护时,才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。”

当然我不否认,是有这种律师。

不幸的是,太多匹害群之马,以致长久以来,人们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有不可磨灭的坏印象。对律师的敌意,也从来没有少过。

对律师的厌恶感,如滚雪球,越滚越大。有人说,什么是遗憾?一辆载满律师的巴士翻下悬崖,车上无一人生还;那什么是可惜?巴士上有一个座位是空的。

任何职业都有好人坏人,律师也一样。

在维护委托人或当事人的权利的当儿,律师虽然出售法律知识和技能,但对其他个人利益被波及的人来说,律师肯定是个惹人厌的人物!

随着社会发展,律师肯定会越来越多,这是个无法改变的趋势。你可以不喜欢律师,可是你的生活中少不了他们!


Share/Bookmark